5月14日上午9點四川電力交易中心針對用電側和發電側采取線上方式組織開展了2020年電力市場月度(月內)交易培訓。2020年月度交易相較于往年,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和調整,交易中心李晨老師就交易形式、品種、報價規則、成交原則等相關重點難點做了詳細的講解。
1、集中競價階段成交原則:價格優先、合同最少
連續競價階段成交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2、月度平臺集中交易的組織
發用兩側增持和減持同時開展交易。
(枯、平水期,豐水期成交價格受發用兩側報價區間不同,須滿足限價要求)
摘牌方 | 摘牌方式 | 價格要求 | 成交價格 | 等效于 |
發電側 | 發電側增持摘發電側減持 | 摘牌價≤被摘牌價 | 被摘牌價 | 合同轉讓交易 |
發電側減持摘發電側增持 | 摘牌價≥被摘牌價 | 合同轉讓交易 | ||
發電側減持摘用電側減持 | 摘牌價≥被摘牌價 | 合同電量雙邊調減交易 | ||
發電側增持摘用電側增持 | 摘牌價≤被摘牌價 | 電能量增量交易 | ||
用電側 | 用電側增持摘用電側減持 | 摘牌價≥被摘牌價 | 合同轉讓交易 | |
用電側減持摘用電側增持 | 摘牌價≤被摘牌價 | 合同轉讓交易 | ||
用電側增持摘發電側增持 | 摘牌價≥被摘牌價 | 電能量增量交易 | ||
用電側減持摘發電側減持 | 摘牌價≤被摘牌價 | 合同電量雙邊調減交易 |
隨著現貨時代的臨近,今年的交易政策,無論是整體方案還是指導意見,都體現了與現貨銜接過渡的指導思想。交易方式更加靈活多樣,交易頻次也大幅提升,對所有市場參與主體而言,既是挑戰也是機會。作為售電公司,唯有不斷提升專業性和交易能力,才能在現貨革命的分水嶺穩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