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第十五條規定,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組應當對被評價單位進行現場測試,綜合運用個別訪談、調查問卷、專題討論、穿行測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評價單位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是否有效的證據,按照評價的具體內容,如實填寫評價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內部控制缺陷。
一、個別訪談法
是指企業根據檢查與評價需要,對被評價單位員工進行單獨訪談,以獲取有關信息。個別訪談法主要用于了解企業內部控制的現狀,在企業層面評價及業務層面評價的了解階段經常被使用。訪談前應根據內部控制評價需求形成訪談提綱,撰寫訪談紀要,記錄訪談內容。對于同一問題應注意不同人員的解釋是否相同。例如,分別訪談人力資源經理和其他核心崗位員工,是否存在薪酬結構不合理情況。在運用訪談法進行控制評價時,具有保密性強、訪談形式靈活、訪問表回收率高、信息獲取準確等優勢,但也面臨訪談人員能力要求較高、訪談時間較長、樣本較小等不利因素。
二、調查問卷法
調查問卷法是指企業設置問卷調查表,分別針對不同崗位、不同層次的員工進行問卷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相關項目作出評價。調查問卷法主要用于企業層面評價。在設計調查問卷時,應注意事先保密,題目應盡量簡單易答(以客觀判斷題為主,答案只需為“是”“否”“有”“沒有”等)。而在發放調查問卷時,應盡量擴大調查對象范圍,包括企業各層級員工,并有針對性地在企業各個層級選取有代表性的員工填寫問卷。調查問卷法是評價工作中運用最廣泛、最基礎的一種內部控制評價方法。它具有以下優點:節省時間、人力和經費;簡單、易操作;便于數據統計處理與分析等。同時,它也存在調查問卷設計過于簡單、對問題無法深入探討、調查結果廣而不深的缺陷。
三、專題討論法
專題討論法是指通過召集與業務流程相關的管理人員或專業人員就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或控制缺陷進行分析討論的一種方法。它既是內部控制評價的手段,也是制定缺陷整改方案的有效途徑。比如,對于同時涉及企業多個業務部門的控制缺陷時,就需要由內部控制管理部門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綜合各部門意見,確定整改方案。應用專題討論法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參與專題討論的人員應具有與業務相關的工作背景,應邀請包括各層級、各年齡段的人員參與討論。(2)應注意讓每位參與討論的人員都可以發表觀點,而且每人發言次數盡量均等。(3)應注意專題會議現場氛圍,避免討論主題偏離,并使參會人員可以暢所欲言,不受相關限制。
四、穿行測試法
穿行測試法也稱全程測試法、遵循測試法,是指在內部控制流程中任意選取一筆交易作為樣本,追蹤該交易從最初起源直到最終在財務報表或其他經營管理報告中反映出來的過程,即該流程從起點到終點的全過程,以此來評價控制設計的有效性以及確定控制是否得到執行,并識別出關鍵控制點。例如,在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評價中,選取一筆保險新單,追蹤其從投保申請到財務入賬的全過程。穿行測試法主要應用于對業務流程和具體業務的測試與評價,是一種簡便易行的評價方法。
五、實地查驗法
實地查驗法主要針對業務層面的控制,通過使用統一的測試工作表,對企業財產進行盤點、清查,以及針對業務流程中的各個控制環節進行現場查驗等方式,進行控制測試。如現場查驗存貨出、入庫環節,實地盤點某種存貨。
六、抽樣法
抽樣法是指企業針對具體的內部控制業務流程,按照業務發生頻率及固有風險的高低,從確定的范圍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業務樣本,對業務樣本的符合性進行判斷,進而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做出評價。抽樣法分為隨機抽樣和非隨機抽樣。隨機抽樣是按機會均等原則從樣本庫中選取一定數量的樣本,其特點是總體中每個單位被抽中的概率是相同的,完全由眾多隨機因素綜合作用來決定,既排除了抽樣時人為主觀隨意性,也排除了人為主觀能動性。但它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當總體變異性大時,隨機抽取的樣本代表性差。非隨機抽樣是指抽樣時不遵循隨機原則,而是人工選取或按某一特定標準從中選取一定數量的樣本。需要注意的是,樣本庫要包含復核測試要求的所有樣本,測試人員應首先對樣本庫的完整性進行確認;其次,要確定選取的樣本應充分和適當,即測試證據的數量能合理保證相關控制的有效性;同時,獲取的證據應當與相關控制的設計與運行有關,并能真實反映控制的實際運行狀況。
七、比較分析法
比較分析法是指通過企業經營中的各類數據,比較數據間的關系、趨勢或比率來取得評價證據的方法。數據分析可以是與歷史數據、行業(公司)標準數據或行業最優數據等進行比較。例如,某快速消費品制造企業通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與行業平均數據進行比較,來評價企業本年度的經營情況。比較分析法根據分析的特殊需要又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絕對數比較,即利用絕對數進行對比,從而尋找差異的一種方法;二是相對數比較,即通過兩個相關聯指標的對比計算,反映數量聯系程度的綜合指標,其數值表現為相對數。需要注意的是,在對比分析中,選擇合適的對比標準是十分關鍵的步驟。若選擇不合適,評價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
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中,可以同時應用多種方法進行綜合評價,以得到更加可靠的評估結果。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列舉的內部控制評價方法通常不可以單獨使用,評價工作組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時應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區別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綜合運用以上內部控制的評價方法。評價工作組也可以根據評價工作的需要和企業的特定情況應用其他有效的評價方法,如:
標桿法:是指企業通過與行業內具有相同或相近經營活動的標桿企業進行比較,而對內部控制設計有效性進行評價的方法。應用標桿法的主要步驟是:
建立標桿管理小組,確定各小組成員工作職責。
明確將標桿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作為學習和參考的目標。
收集與分析數據。此步驟可分為三個工作階段:訪問主要員工、收集資料、分析資料。在這一過程中,采用實地考察、收集標桿數據及處理、加工標桿數據并進行分析等方式,發現標桿企業執行合理、有效運行的內部控制體系。
(4)根據相關信息,與企業內部控制設計進行比較,進一步評價企業內部控制設計的有效性,并針對內部控制體系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標桿法的核心是以行業內標桿企業為對象,通過不斷尋找和研究同行業一流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以此為基準與本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的設計進行比較、分析、判斷,從而更好地開展本企業的內部控制設計的評價工作。
重新執行法:又稱重復執行法,是指評價人員根據有關資料和業務處理程序,重新處理一遍業務,并比較其結果,進而判斷企業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重新執行法是一種通過對某一控制活動全過程的重新執行來評估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方法。其基本步驟為:
取得原處理中所使用程序、操作規程及原始數據。
(2)由評價小組專業人員在現場直接監督下對某一控制活動全過程重新執行。(3)根據重新執行后的結果對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判斷內部控制執行的有效性。
------參考文獻------[1]趙立新、程緒蘭、胡為民,《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實務》,電子工業出版社,2012年版;[2]王清剛、林小飛,《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理論、實踐與案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3]許江波,《企業內部控制檢查與評價》,大連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