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干預和插手的事項涉及范圍較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重點對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公共管理活動等作出規定。 1.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 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通常發生在資金密集、權力集中、審批環節多的領域,以向相關部門及其人員采...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濫用問責,或者在問責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問責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權責對等,依規依紀,實施精準問責,既體現力度、又體現溫度,既防止問責不力、又避免問責泛化...
統計是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工作,統計數據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依據。黨中央高度重視統計工作,強調要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分兩款對統計造假作出規定。第一款規定:“進行統計造假,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了黨組織執行黨紀失職的四種情形,分別是:黨員被立案審查期間,擅自批準其出差、出國(境)、辭職,或者對其交流、提拔職務、晉升職級、進一步使用、獎勵,或者辦理退休手續;黨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后,不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對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給予黨紀處分而不處分;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條規定,在上級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匯報、報告工作時,對應當報告的事項不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在上級檢查、視察工作或者向上級匯報、報告工作時縱容、唆使、暗...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特點是“虛”“浮”,不實事求是。反對形式主義,重在解決作風飄浮、工作不實,文山會海、表面文章,貪圖虛名、弄虛作假等問題;反對官僚主義,重在解決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消極應付、推諉扯皮,...